知假拍假钻法律漏洞
《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最初这条法规维护拍卖公司的运行,现在却成为他们知假拍假、虚假拍卖的“挡箭牌”,每当他们遭遇打假或维权的时候,就会搬出这把“尚方宝剑”。
2005年12月,收藏者苏敏罗在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的秋季拍卖会上,以总价253万元的价格拍下一幅吴冠中的油画《池塘》。时隔半年,有其他拍卖行建议苏敏罗出手此画,但在验画后竟被告知作品“有问题”。后苏敏罗找到吴冠中本人鉴定该画,吴冠中随后在画框上写下“这画非我所作,系伪作”。即使有这样的权威结论,苏敏罗依然维权无门,并在法律诉讼中落败。
这种拍假、售假、维权无门的案例并不是少数。以齐白石为例,齐白石一生大约画了两万张左右国画,去除馆藏、民间收藏及损毁画作,存世远不到一万张。然而,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齐白石作品上拍量就超过2.5万件左右。
自导自演“洗白”伪作
2001年,一批自称是傅抱石在重庆金刚坡时期的国画作品登堂入室,在上海博物馆公然展出,舆论为之哗然; 2005年“3·15”前后,珠海博物馆举办 “国之瑰宝—黎雄才、关山月作品展”,展出的38幅作品经过关山月之女关怡、黎雄才之子黎捷现场认定,全部为假冒之作。
“事实上,这些展览的目的是将伪作"洗白"。”业内人士一语中的。很多藏家买到假货后不甘心承受经济损失,于是千方百计寻找一些渠道为自己的藏品“洗白”,以求日后能转手出去。也常会有藏家找到博物院,希望能在博物院办展览。如果要求被满足,日后就会成为他们宣传的说辞,无形中给作品贴上“真迹”的标签。
还有人想方设法出书、上电视,甚至“假拍”,目的都大同小异。
“官大字贵”官位决定价格
书画作品的价格由谁决定?这些年,在书画市场已形成一条私下操作的潜规则:以官职大小来确定润格。
“人"下台"了,行情肯定会跌。”一位业内人士举了一个例子:某地有人曾花上千万元收藏了一位书协主席的字,结果这位主席下台后,字贬值到100万元。
为此,很多人投机钻营,为一个主席、副主席的头衔而争抢,其实争抢的是头衔背后的利益。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官员甚至利用手中权力把资质平平的文化工作者捧成“大师”,“大师”有身价了,创作的作品成“珍品”了,“大师”得利,一些官员拿这些“大师”作品送礼也得利,双方就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双赢。这种官本位“艺术”已成为当今中国艺术市场最大的问题和收藏灾难。
自掏腰包哄抬价格
画家的包装主要是通过作品参展、结集、报道、拍价。而在拍价环节中,很多画家为了抬高自己作品的价格,不惜花重金上演自卖自买的戏码。
很多艺术家的作品并非一开始就过百万、千万元。一位工笔画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透露自己画作从无人问津到三年之内拍出每平方尺十几万元高价的缘由。2001年,他的作品只能卖几十元一张。2003年春拍,他找朋友当托,将自己送拍到拍卖行的画作以每平方尺二三百元的价格拍回。到2003年秋拍时,他的画作每平方尺已炒到1000元。而这一年内,他付给拍卖公司佣金13万元。一件作品在拍卖市场上连续翻炒几次,这个价格很可能就会变成真正的市场价格了。2004年,其画作在当年春拍市场上已炒到5000元。随后,有两家实力雄厚的画廊正式代理了他的作品。到2005年底,其作品已达到每平方尺12万元。
画家、画廊坐庄,哄抬价格,甚至创造假纪录、假天价,这就像当年的股市,疯狂的时候谁都是赢家,而当市场“泡沫”破灭的时候,受损失的则是那些真正的藏家和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