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的一天,老朱在街上溜达,看到有回收古玩字画的小地摊,很多人围观,于是也凑上前看看热闹。看了一会,中年男子李某过来要卖“古董”,并拿出一些各种动物形状的陶制古物。摆地摊的摊主王某(已判决)随即仔细查看,认定是“清朝古物”。这时,看热闹的人群中也有一位“内行人”张某(已判决)附和赞同。
此后,王某以身上所带的现金不多为由,“遗憾”地只收购了其中几件“古董”。
老朱看到这儿不禁心动,这么好的机会怎能放过?于是,老朱走上前与李某商量,要购买他剩余的“古董”。后两人在众多围观者的撮合下,商定老朱以一万元价格买下麒麟形、牛形、羊形“古董”3件。
付了钱,老朱喜滋滋地捧着这些金贵玩意回到了家,并邀请好友一起把玩观摩。后由好友提醒,老朱发现“古董”有问题,报案后经镇江市文物局鉴定,他收购的“古董”只是现代制作的工艺品。
去年11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原来,摆地摊的王某、兜售“古董”的李某以及围观的张某是一个专门诈骗的犯罪团伙,精心设局等待类似老朱的人上钩。